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百万少年争当
‘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的通知
2011年,全省各级队组织按照省少工委部署,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精神,积极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开展了“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通过自我推荐、事迹展示、众人评议等环节,全省100多万名少先队员参与各级各类“四好少年”展评,掀起了“做党的好孩子,大家一起来创先争优”的热潮。
为进一步贯彻贺信精神,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迎接省第六次少代会召开,引导全省少先队员成为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江苏人,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万少年展示风采 “四好少年”快乐成长
二、参加对象
全省少先队员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参加展评。
三、申报材料
具体包括:①推荐表;②能证明候选人展评活动情况以及在争当“四好少年”活动中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文字、图片等材料;申报材料请于4月28日前上报学校大队部。
江苏省“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
活动”推荐表
2012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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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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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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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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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吋 照 片 (必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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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内 职务 |
□大队干部 □中队干部 □小队长 □少先队员 | |||||||||||||
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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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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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5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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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进步我来讲”——讲述成长故事 |
请对照“四好少年”要求,写下你努力成长进步的生动故事和主要事迹,并与同伴、家长、亲友、老师等交流分享你的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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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四好少年” |
请你在交流展示基础上,接受大家评议推选,鼓励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你至少要赢得十个人的支持,可以是少先队员、老师(辅导员)、家长、社区干部、亲友、邻居等认识你的人,请他们为你写下推荐理由并签名(其中同伴推荐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如非本校或本中队少先队员,请注明所在学校、中队;非少先队员推荐的请注明工作单位和具体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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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大队部的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 少 工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 少 工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 少 工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此表上报1份,可复制,请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