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室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审批学校教科研课题及具体计划,并做好课题研究的指导工作;
3、定期举办教科研讲座,普及教科研知识,增强教师科研意识,提高教师开展教科研的能力;
4、注意收集、整理、并向教师提供国内外最新教科研信息,总结经验,做好适合我校实际的科研成果的宣传及推广工作;
5、组织校级教育信息和教科研经验交流,指导教科研工作,并做好教育、教学、科研经验汇编;
6、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
7、加强与市、区教科室的联系,争取取得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并扩大与兄弟学校的横向联系,争取多方面科研课题的协作和信息交流;
8、帮助并督促教师课题的研究,指导研究成果的总结、汇报,并作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及宣传工作;
9、聘请上级领导及有关科研部门的教科研人员为本室的指导教师,共同参与课题的研究和实验;
10、建立科研资料室,注重教科研资料的收集、管理、使用及成果的推广。
课题申报制度
为了使老师们参加课题研究有公平竞争的机会,使教师在课题研究实践中逐步达到校级、区级研究水平,使学校尽快形成百花齐放的科研局面,特制定以下课题申报制度。
1、课题申报就是每位教师都可以在研究开始前递交校课题申报表或在研究结束后递交课题评估申请,教科室根据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确定校课题组或评定校级课题。
2、校级课题的确定将采取自由申报择优确定与根据需要协商指定相结合的基本办法。
3、课题的选择要围绕体现学校特色总目标的总课题,并体现个人教育特色、特长。
4、课题申报方法:
(1)每位老师每学年必须根据学校总课题,构思选择一个子课题进行研究,学年初须填报学校教科研课题申报表,课题申报表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教科室。
(2)根据低中高分段体制,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学年或二学年。每学年底或学年初进行一次申报,已在校级立项的课题,结题前,不必重复申报。
(3)教科室每学年对申报的课题进行一次评审,择优确定校级重点课题或向区、市申报课题。
(4)教科室每学年公布校级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申报情况。各课题组长负责课题的具体实施与总结,教科室要给予必要的指导。
(5)每位教师都应在结题时,写出课题研究报告,并将有关材料交教科室,以保证研究的完整性。教科室要将所有课题研究资料装订成册、存档。
(6)被确定为校级重点课题的(每学年2—5个)要努力搞好,力求发挥领先和示范作用。未被定为校重点课题的,也要认真开展研究,并注重自测、研究过程的记录和各种材料的积累。
(7)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研究结束后,教科室将组织考核评估或申请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评估,以评定实验效果,获奖等等。
课题评估方法
为促进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使课题研究得到科学的评价,积极发挥评估对课题研究的导向、鉴定、激励、调节和促进作用,特制定以下课题评估方法。
1、当一个课题研究进行了一个阶段后,要进行自查与自测,写出阶段小结,并及时修订研究方案,当课题完成研究任务后,要在自查自测和资料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课题研究报告,为各级评估提供依据,并在研究结束两个月前向教科室提出研究评估申请。
2、教科室在加强课题研究平时检查的基础上,对已完成的校级课题组织初步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1)组织有经验的教师三至五名组成评估小组,阅报告、看资料、查数据、听介绍,有必要可开师生座谈会。
(2)进行测试分析、研究。
(3)按评估表要求逐项评分,写出评语确定,获奖等第。
(4)由教科室审批,签署意见,并根据实绩确定奖励,报校长室审批,备案。
3、教科室将每年择优挑选研究报告及论文,编印成一本课题研究集萃,供教师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