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南京市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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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南京市“百万少年
争当‘江苏好少年’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区团委、区少工委,市教育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少先队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少先队员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品德高尚、富有理想、文明有礼、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江苏人,根据省少工委的工作部署,开展2015年我市 “百万少年争当‘江苏好少年’”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立志向 有梦想 争当“江苏好少年”
二、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爱祖国,有报国梦,对党有朴素感情,能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并体现在学习和生活中。
2.爱学习,有科学梦,努力学习,追求科学,勤于思考,兴趣广泛,特长突出。
3.爱劳动,有创造梦,勤于动手,乐于创造,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4.爱人民,有爱心,孝老爱亲,乐于助人,文明有礼,保护环境,节约节俭,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5.爱红领巾,有少先队组织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为队集体尽责,为小伙伴们服务。
四、活动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4月上旬):
下发活动通知,在“江苏少先队”网站发布公告。
2.推荐展示阶段(4月上旬):
学校大队部组织发动,中队民主推荐与队员自我推荐相结合,可以通过少先队员“我的进步我来讲”—— 讲述成长故事、“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江苏好少年”、“荣誉证书我来争”——命名“江苏好少年”等环节展示。
3.省级展示命名阶段(4月下旬):
各单位在普遍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队员在“江苏少先队网”上展示,并参加市级评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各区上报的“江苏好少年”要具有广泛性、普遍性,不得集中于某一区、某一学校。省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和少先队员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六一”期间发布展评公告。
五、工作要求
1.紧扣核心,体现时代性。全市“百万少年争当‘江苏好少年’展评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指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载体,展评内容要紧扣“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要求,体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公民个人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准则要求。
2.层层评选,注重普遍性。全市“百万少年争当‘江苏好少年’展评活动”作为全市共青团重点工作项目已列入年度考核,各级少工委要充分认识展评活动在促进少先队员进步成长、树立成才意识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活动的广泛动员和队员的普遍参与两个关键环节,将活动覆盖到所有学校、所有中队、所有少先队员。按照学校中队、大队——区级少工委——市级少工委——省级少工委的层级进行展示、评议、推荐、命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工作,真正体现少先队的民主意识和民主参与。各级少先队组织命名的“江苏好少年”累计总数不得低于本地少先队员总数的15%。
3.全面展示,注重发展性。鼓励少先队员在学校、社区、家庭中充分展示自己的成长进步,形成同伴、师生、家长、社区共同参与,校内、校外整体联动的态势。突出少先队员在活动中的成长进步和个性化发展。展评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与“红领巾寻访最美南京人”、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少先队创先争优。
4.加强宣传,注重导向性。各级少先队组织通过开展富有本地特色的展示活动,在少先队员中掀起“立志向有梦想 争当‘江苏好少年’”的热潮。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运用微博、QQ、短信、飞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发挥童谣、诗词、故事、歌曲、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文化艺术载体作用,感染和影响少年儿童。省少工委将在江苏少先队网站和腾讯“江苏少先队”官方微博开设专题网页和微博空间展示活动中涌现的突出人物事迹,并推荐至《中国少年报》、《少年号角》等队报队刊以及江苏少儿频道等媒体宣传介绍。
南 京 市 少 工 委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