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逸仙小学门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南京市逸仙小学门厅改造工程

 

 

邀标单位:   南京市逸仙小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项目编号:   NJZZ-N-2020S09181                          

 

编制单位   南京市逸仙小学           

 

编制日期:   2021年1月4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市逸仙小学(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南京市逸仙小学门厅改造工程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NJZZ-N-2020S09181

2、项目名称及内容:南京市逸仙小学门厅改造工程

3、采购最高限价:10万元以内含此工程产生的人工运输保洁管理等所有费用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管理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 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7、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7.1 时间:202115日至20211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7.2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2号行政楼二楼(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11月119:00-10:00(10:00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收任何文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2号行政楼二楼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方式:1333862028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 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 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 产品。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5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文件编制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7.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7.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8.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分项报价明细表;

6附件中的承诺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8)合同草案条款;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8.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技术说明(方案);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8.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服务和工程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和工程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8.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现场提交。

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投标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签到人与委托书上被授权人身份不符的。

四、磋商

10、磋商组织

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采购商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需逐条响应。

11.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方案、服务响应的,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能满足需求等。

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诚信记录进行综合评 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数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

1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履约能力、信誉、信用等级和诚信指数。

12.3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运用并计入评分。

12.4 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商领取成交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采购商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商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提出询问,采购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商

17.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商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权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权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7.4 采购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20%,30%,4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8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0

2.1

技术

根据响应性文件提供的实施方案中的施工技术内容打分。

施工技术内容齐全、完全合理的得12

施工技术内容基本齐全、基本合理的得9分,

施工技术内容稍有缺失、基本合理的得6分,

施工技术内容有重大缺失、稍不合理的得3分,

施工技术内容基本缺失、不合理的得0分。

施工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概述、现场平面布置、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环保措施、关键施工技术和工艺、特殊气候及现场成品保护、完工及验收方案等等

12

2.2

根据响应性文件提供的实施方案中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并响应进度计划的得12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并基本响应进度计划的得9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稍不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与进度计划稍有出入的得6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严重不满足项目需求、编制不合理并严重不响应进度计划的得3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基本缺失的得0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组织构架、劳动力人员进场计划安排、拟投入机械设备明细、主要材料进场安排等等

12

2.3

 

根据响应性文件提供的实施方案中的针对性措施内容打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齐全、完全合理的得12

针对性措施内容基本齐全、基本合理的得9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稍有缺失、基本合理的得6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有重大缺失、稍不合理的得3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基本缺失、不合理的得0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本项目建设的特殊性而针对采取的现场管理、安全防卫、人员食宿等等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

3.1

服务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打分,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7

3.2

根据项目部组成等打分,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6

4

业绩

根据供应商2017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工程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8

5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根据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3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校园入口处及门厅墙面 ,进行设计加工及改造,以具备美观及符合校园文化建设的功能。

内容

尺寸

数量

入口正面墙

17m2

1

门厅墙面

270*610cm

2

楼层导视

40m2

8

 

二、需求清单

2.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图纸

2.2装修材料要求:所有装饰材料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三、施工和造价要求

3.1 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仅作为同意投标报价的基础参考,请供应商仔细核对, 投标报价视为完成图纸和清单所有工程内容的总价,承包人提出的工程清单漏项或者工程量有误均不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工程范围包含清单和图纸所列所有内容以及为事先设计使用功能明列和隐含的工程项目。

3.2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安全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施工,不得扰民,做好施工现场及院内整洁,做好已有设施和装修的保护措施,如有损坏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手续、费用由施工方自行解决。

3.4 供应商所使用的各类材料必须为环保、节能产品。

3.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3.6 工程质保要求: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办法执行,上述质量服务保修要求为最低要求,不满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质保期间凡工程出现非人为因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的损坏,施工方需于采购人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免费维修完毕。

 

四、完工时间和服务要求

4.1项目完成时间为45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项目经理每天不少于 6 小时,每周不少于 6 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 如发现项目经理一周内有两天以上不在现场,或者一周内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少于 30小时,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应按2000/次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和投诉。

4.2 中标供应商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合同正式签订 2 日内,应根据图纸、现场条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统计清单、材料计划表和工程进度报表。

2)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由供应商全权组织并负责实施。

3)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自理。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卫生。

5)工程涉及市政、市容、环保、交通、防火、劳动保护及施工质量、安全等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3双方约定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由于业主原因,工期顺延;由于施工方原因,承担赔偿责任,按5000元/天支付赔偿金,工期延误赔偿金限额为合同价的 10%。逾期超过15日仍未竣工验收合格,采购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该违约金采购方可以从应向中标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中标方完成该工程的责任和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4.4 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必须要经采购人验收品牌、规格、型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材料设备款。

4.7工程变更:

1)设计变更需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采购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2)现场签证必须有采购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3)中标方不得对原有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中标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中标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的签证,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且符合价款调整条件的,必须在5日内将量、价申请报告报采购方现场负责人核准、审查确认,如出现逾期不报,工程量增加的视同优惠,工程量减少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任何后补签证的请求将受到采购方的拒绝。

 

五、质保及验收

5.1 工程完工后,在 5天内中标供应商做好场地所有清理工作。在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通过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向采购人交齐所有合格的竣工资料,如因供应商原因影响竣工验收或导致不能通过验收,供应商应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逾期超过15日仍未竣工验收合格,采购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5.2 质量保修范围:本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项目质保期按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所载内容确定。

5.3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5.4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如未按时派人维修,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中标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非因采购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汇款;

1次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30%;

2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5个工作内,采购人付清尾款。

 

七、其他要求

7.1 供应商应先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便制作出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 并能准确核算相关成本,否则由此带来的风险(包括成本核算错误自行承担。

7.2 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境、安全等有关标准,否则即使成交,采购人和采购商有权取消合同,拒绝接受所供货物,拒绝支付款项,并由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7.3工程完成后,须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相应标识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7.4供应商提供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关要求

1)建筑与装修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Ⅰ类民用建筑的相关规定。

2)室内木家具应符合《室内装修材料木家具》(GB18584-2001)相关规定。

3)室内课桌椅等学生使用的家具应符合《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相关规定。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在采购人的要求下就合同文本做相应调整)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内容:                            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学校经费,已落实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招标清单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的时间:                      

合同订立的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人:(公章)                      人:(公章)

 

     所: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话: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见GF-99-020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工程预算书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使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国现行的法律和行政规范。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自行协商解决

3.勘察现场

参加投标的企业自行勘察现场,核对清单。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

姓名:         ,职务:发包人代表

职权:代表发包人管理工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

2.承包方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代表承包人管理工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

3. 监理方

姓名:         ,职务  监理

职权:管理工程中发生的受发包人委托的相关事宜。

4.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

2)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开工

8.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等),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责任和费用)。

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涉及到的所有交通、环卫、市容、市政、施工噪音及劳务用工管理等各项应办手续及费用,均有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列入报价。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日产日清  

9.监理人工作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的组织协调 

下列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1)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设计变更、签证等的确认;2)工期延期、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及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发生经济费用的一切事宜。;3)合同范围或标准的变更;4)其他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的事项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正式签订后2天内。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2天内

11.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不可抗力所致。

四、质量与验收

1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6)的规定。

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的要求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4.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暂定合同价为             

14.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新增工程签证、工程设计变更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签字后可实施,并作为结算依据。由承包人主导的工程变更所造成的费用增加不予增加,费用减少相应减少。除此条款约定情形外,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15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次付款:确定设计稿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

2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清尾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为优质品,其颜色、规格必须经设计或发包人确认后方合使用,有合格证,质保书;

八、工程变更:需由甲方代表签字后才能进行变更。

九、变更估价的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须与投标口径一致)。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合格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电子稿)各三套,否则不予结算。

20.质量保修

20.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0.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

20.3质量保修:本项目质保期按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所载内容确定。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21.违约

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2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按合同工期延误赔偿3000元/天,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价的10%。逾期超过15日仍未竣工验收合格,采购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如发包人发现非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承揽本工程视同转包。

22.争议

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1)约定向发包方所在地法院提请仲裁。

十二、其它

23.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是否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

24.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自行考虑。

25.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

26.补充条款

1)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经理必须每日在岗处理事务,有事外出需经发包方同意,否则每日罚款1000元。

2)工程渣土费、环卫保洁费、治安联防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列入报价,不列视为让利,中标后不调整。

3)承包单位法人应书面委托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如出安全事故则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安全的法规和经济责任。

4)工程结算报审计部门审核,如核减额超过送审价的5%,由承包单位承担所有审计费用;

5)承包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如发生违规行为,则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

7)供应商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供应商进场材料进行随机抽检,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若进场材料检测不合格达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供应商须承诺使用环保材料、产品(注明品牌),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提供检测报告),经监理审核、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9)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安排专人负责项目预决算、施工资料管理等工作。

10)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完成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有权依据法律追究合同责任方的责任。


(附件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理、上下水管的安装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3年;

4、电气管理、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暖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经审计的工程价款的3%(无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起算两年后提出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七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人(公章):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所附格式仅供参考,一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编号:                

名称:                

 

 

 

        供应商名称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工程名称:                                                                       

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       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址:                       

  话: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期: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期:                

 

 

 

 

附件三、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报价(元)

备注

1

 

 

 

2

 

 

 

3

 

 

 

4

 

 

 

总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供应商可对报价表形式酌情调整。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服务内容说明及组织、实施方案

 

服务内容说明及组织、实施方案

 

 

附件、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

 

 

 

 

 

 

 

 

 

 

 

 

 

 

 

 

 

 

 

 

 

 

 

 

附件项目管理机构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主项)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附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人:(公章)

                                        


附件、承

(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在此声明,我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我方承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及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人无下列行为:

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

采购项目履约承诺书

*******: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中标,本承诺书也将作为我方签订合同、履行协议、接受审计公司审计的重要内容。我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在投标前,我方对项目总体表述充分理解,认可查看现场时采购人所确认的项目内容。因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品牌、数量、工艺参数、质量要求、相关备注等已经进行过确认,故我方在履行合同及审计过程中,保证不再提出增加数量等要求。

2、我方认识到本项目预算为项目履行的最高限价,超过本预算部分校方无法支付,今后也不再支付。因此,本项目的最终审定价不会大于中标价。因合同履行所必需的项目内容增加,一律视为我方的直接让利。

3、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本次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如果出现未经校方许可的产品改动(以变更单为准),则视为违约,按政府采购相关条例处理,校方有权取消合同。

4、我方将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项目所需的相关要求,保证所完成的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定。校方验收时如发现我方完成的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我方将立即无条件修改。如因此造成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5、如磋商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供货、资金不到位、帐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处理;

6、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磋商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磋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南京市逸仙小学

门厅改造工程

 

 

邀标单位:   南京市逸仙小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项目编号:   NJZZ-N-2020S09181                          

 

编制单位   南京市逸仙小学                          

 

编制日期:   2021年1月4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市逸仙小学(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南京市逸仙小学门厅改造工程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NJZZ-N-2020S09181

2、项目名称及内容:南京市逸仙小学门厅改造工程

3、采购最高限价:10万元以内含此工程产生的人工运输保洁管理等所有费用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管理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 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7、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7.1 时间:202115日至20211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7.2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2号行政楼二楼(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9、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11月119:00-10:00(10:00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收任何文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2号行政楼二楼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方式:1333862028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 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 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 产品。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 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天内有效。

5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文件编制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7.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7.5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6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8.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5分项报价明细表;

6附件中的承诺书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8)合同草案条款;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8.3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技术说明(方案);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8.4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服务和工程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和工程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8.5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现场提交。

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投标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签到人与委托书上被授权人身份不符的。

四、磋商

10、磋商组织

10.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采购商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需逐条响应。

11.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4)没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方案、服务响应的,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服务要求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中载明的诚信指数为零分。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能满足需求等。

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诚信记录进行综合评 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数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

1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履约能力、信誉、信用等级和诚信指数。

12.3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运用并计入评分。

12.4 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商领取成交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采购商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商均不退回。

14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15.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询问

1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提出询问,采购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质疑

1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商

17.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商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权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权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17.4 采购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投诉

18.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诚实信用

1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20%,30%,4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8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0

2.1

技术

根据响应性文件提供的实施方案中的施工技术内容打分。

施工技术内容齐全、完全合理的得12

施工技术内容基本齐全、基本合理的得9分,

施工技术内容稍有缺失、基本合理的得6分,

施工技术内容有重大缺失、稍不合理的得3分,

施工技术内容基本缺失、不合理的得0分。

施工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概述、现场平面布置、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环保措施、关键施工技术和工艺、特殊气候及现场成品保护、完工及验收方案等等

12

2.2

根据响应性文件提供的实施方案中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并响应进度计划的得12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并基本响应进度计划的得9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稍不满足项目需求、编制合理与进度计划稍有出入的得6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严重不满足项目需求、编制不合理并严重不响应进度计划的得3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基本缺失的得0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人员组织构架、劳动力人员进场计划安排、拟投入机械设备明细、主要材料进场安排等等

12

2.3

 

根据响应性文件提供的实施方案中的针对性措施内容打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齐全、完全合理的得12

针对性措施内容基本齐全、基本合理的得9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稍有缺失、基本合理的得6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有重大缺失、稍不合理的得3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基本缺失、不合理的得0分。

针对性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于本项目建设的特殊性而针对采取的现场管理、安全防卫、人员食宿等等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

3.1

服务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打分,优得7分,良得4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7

3.2

根据项目部组成等打分,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6

4

业绩

根据供应商2017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工程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8

5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根据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打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

3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校园入口处及门厅墙面 ,进行设计加工及改造,以具备美观及符合校园文化建设的功能。

内容

尺寸

数量

入口正面墙

17m2

1

门厅墙面

270*610cm

2

楼层导视

40m2

8

 

二、需求清单

2.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图纸

2.2装修材料要求:所有装饰材料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三、施工和造价要求

3.1 采购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仅作为同意投标报价的基础参考,请供应商仔细核对, 投标报价视为完成图纸和清单所有工程内容的总价,承包人提出的工程清单漏项或者工程量有误均不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工程范围包含清单和图纸所列所有内容以及为事先设计使用功能明列和隐含的工程项目。

3.2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安全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施工,不得扰民,做好施工现场及院内整洁,做好已有设施和装修的保护措施,如有损坏采购人有权要求赔偿,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手续、费用由施工方自行解决。

3.4 供应商所使用的各类材料必须为环保、节能产品。

3.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3.6 工程质保要求: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办法执行,上述质量服务保修要求为最低要求,不满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质保期间凡工程出现非人为因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的损坏,施工方需于采购人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免费维修完毕。

 

四、完工时间和服务要求

4.1项目完成时间为45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项目经理每天不少于 6 小时,每周不少于 6 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 如发现项目经理一周内有两天以上不在现场,或者一周内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少于 30小时,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应按2000/次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和投诉。

4.2 中标供应商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合同正式签订 2 日内,应根据图纸、现场条件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统计清单、材料计划表和工程进度报表。

2)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由供应商全权组织并负责实施。

3)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自理。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卫生。

5)工程涉及市政、市容、环保、交通、防火、劳动保护及施工质量、安全等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3双方约定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由于业主原因,工期顺延;由于施工方原因,承担赔偿责任,按5000元/天支付赔偿金,工期延误赔偿金限额为合同价的 10%。逾期超过15日仍未竣工验收合格,采购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该违约金采购方可以从应向中标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中标方完成该工程的责任和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4.4 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必须要经采购人验收品牌、规格、型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材料设备款。

4.7工程变更:

1)设计变更需有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并经采购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2)现场签证必须有采购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3)中标方不得对原有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中标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中标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的签证,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且符合价款调整条件的,必须在5日内将量、价申请报告报采购方现场负责人核准、审查确认,如出现逾期不报,工程量增加的视同优惠,工程量减少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任何后补签证的请求将受到采购方的拒绝。

 

五、质保及验收

5.1 工程完工后,在 5天内中标供应商做好场地所有清理工作。在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通过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向采购人交齐所有合格的竣工资料,如因供应商原因影响竣工验收或导致不能通过验收,供应商应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逾期超过15日仍未竣工验收合格,采购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5.2 质量保修范围:本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项目质保期按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所载内容确定。

5.3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5.4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如未按时派人维修,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中标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非因采购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汇款;

1次付款: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30%;

2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5个工作内,采购人付清尾款。

 

七、其他要求

7.1 供应商应先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便制作出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 并能准确核算相关成本,否则由此带来的风险(包括成本核算错误自行承担。

7.2 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境、安全等有关标准,否则即使成交,采购人和采购商有权取消合同,拒绝接受所供货物,拒绝支付款项,并由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7.3工程完成后,须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相应标识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7.4供应商提供的建筑材料应符合下列相关要求

1)建筑与装修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中Ⅰ类民用建筑的相关规定。

2)室内木家具应符合《室内装修材料木家具》(GB18584-2001)相关规定。

3)室内课桌椅等学生使用的家具应符合《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相关规定。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在采购人的要求下就合同文本做相应调整)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作内容:                            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学校经费,已落实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招标清单所有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的时间:                      

合同订立的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人:(公章)                      人:(公章)

 

     所: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话: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见GF-99-020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工程预算书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使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我国现行的法律和行政规范。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自行协商解决

3.勘察现场

参加投标的企业自行勘察现场,核对清单。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

姓名:         ,职务:发包人代表

职权:代表发包人管理工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

2.承包方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代表承包人管理工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

3. 监理方

姓名:         ,职务  监理

职权:管理工程中发生的受发包人委托的相关事宜。

4.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

2)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开工

8.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照明、安全设施等),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责任和费用)。

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涉及到的所有交通、环卫、市容、市政、施工噪音及劳务用工管理等各项应办手续及费用,均有承包人自行办理,费用列入报价。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日产日清  

9.监理人工作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的组织协调 

下列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1)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设计变更、签证等的确认;2)工期延期、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及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发生经济费用的一切事宜。;3)合同范围或标准的变更;4)其他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的事项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正式签订后2天内。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2天内

11.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不可抗力所致。

四、质量与验收

1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6)的规定。

1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甲方现场代表(监理)的要求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4.合同价款及调整

14.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暂定合同价为             

14.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新增工程签证、工程设计变更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签字后可实施,并作为结算依据。由承包人主导的工程变更所造成的费用增加不予增加,费用减少相应减少。除此条款约定情形外,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15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次付款:确定设计稿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

2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清尾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1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工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为优质品,其颜色、规格必须经设计或发包人确认后方合使用,有合格证,质保书;

八、工程变更:需由甲方代表签字后才能进行变更。

九、变更估价的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须与投标口径一致)。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19.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合格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电子稿)各三套,否则不予结算。

20.质量保修

20.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0.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

20.3质量保修:本项目质保期按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所载内容确定。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21.违约

2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2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按合同工期延误赔偿3000元/天,最高违约金额为合同价的10%。逾期超过15日仍未竣工验收合格,采购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如发包人发现非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承揽本工程视同转包。

22.争议

2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1)约定向发包方所在地法院提请仲裁。

十二、其它

23.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是否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

24.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自行考虑。

25.合同份数

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

26.补充条款

1)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经理必须每日在岗处理事务,有事外出需经发包方同意,否则每日罚款1000元。

2)工程渣土费、环卫保洁费、治安联防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列入报价,不列视为让利,中标后不调整。

3)承包单位法人应书面委托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如出安全事故则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安全的法规和经济责任。

4)工程结算报审计部门审核,如核减额超过送审价的5%,由承包单位承担所有审计费用;

5)承包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和作息时间,如发生违规行为,则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

7)供应商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供应商进场材料进行随机抽检,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若进场材料检测不合格达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供应商须承诺使用环保材料、产品(注明品牌),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提供检测报告),经监理审核、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9)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安排专人负责项目预决算、施工资料管理等工作。

10)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完成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有权依据法律追究合同责任方的责任。


(附件一)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理、上下水管的安装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3年;

4、电气管理、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暖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经审计的工程价款的3%(无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起算两年后提出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七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人(公章):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所附格式仅供参考,一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编号:                

名称:                

 

 

 

        供应商名称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工程名称:                                                                       

3、我们的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       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址:                       

  话: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期: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期:                

 

 

 

 

附件三、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报价(元)

备注

1

 

 

 

2

 

 

 

3

 

 

 

4

 

 

 

总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   

1、供应商可对报价表形式酌情调整。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附件服务内容说明及组织、实施方案

 

服务内容说明及组织、实施方案

 

 

附件、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

 

 

 

 

 

 

 

 

 

 

 

 

 

 

 

 

 

 

 

 

 

 

 

 

附件项目管理机构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主项)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附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人:(公章)

                                        


附件、承

(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在此声明,我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我方承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及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人无下列行为:

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

采购项目履约承诺书

*******: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中标,本承诺书也将作为我方签订合同、履行协议、接受审计公司审计的重要内容。我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在投标前,我方对项目总体表述充分理解,认可查看现场时采购人所确认的项目内容。因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品牌、数量、工艺参数、质量要求、相关备注等已经进行过确认,故我方在履行合同及审计过程中,保证不再提出增加数量等要求。

2、我方认识到本项目预算为项目履行的最高限价,超过本预算部分校方无法支付,今后也不再支付。因此,本项目的最终审定价不会大于中标价。因合同履行所必需的项目内容增加,一律视为我方的直接让利。

3、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本次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如果出现未经校方许可的产品改动(以变更单为准),则视为违约,按政府采购相关条例处理,校方有权取消合同。

4、我方将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项目所需的相关要求,保证所完成的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定。校方验收时如发现我方完成的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我方将立即无条件修改。如因此造成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5、如磋商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供货、资金不到位、帐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处理;

6、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磋商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磋商供应商(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逸仙小学门厅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报

编号

工作内容

尺寸

项目特征描述

一、正面墙

 

1

 

背板

 

7730x2200

 

材质:铝塑板氟碳漆烤漆。工艺:镀锌方管焊接。

 

2

 

校徽

 

直径 600

 

材质:201 镜面不锈钢雕刻,8MM 厚,围边 25MM

 

3

 

logo

 

2630x2850

材质:201 镜面不锈钢雕刻,8MM 厚,围边 50MM

 

4

 

中文字

 

1660x480

中文:努力向学 蔚为国用,共 2 块。材质:钛金字雕刻,围边 25MM

 

5

 

英文字

 

1590x120

英文:STRIVE TO LEARN BECOME A

NATION,共 2 块。

材质:钛金字雕刻,围边 25MM

二、门厅墙面

 

1

 

背板

 

6100x2700

木工板基底找平、9MM 石膏板基层、腻子衬底,无纺布 UV 印面。

 

2

 

校徽

 

直径 640

 

工艺:亚克力雕刻。

 

3

 

矩形人像

 

360x270

 

工艺:亚克力 UV。

 

4

 

圆形图像

 

直径 580

 

工艺:亚克力 UV,共 5 块。

 

5

 

墙面文宣

 

3200x1200

 

工艺:亚克力雕刻,共 5 块。

三、楼层导视


1

导视牌

40m2

入口立柱两块,左右侧三楼层各一块,共 8

块。工艺:亚克力 UV、雕刻。

四、其他

 

1

材 料 运输安装

 

人工费

 

2

 

粗保洁

 

施工完成后简单打扫清及运走垃圾

五、管理费

 

六、税费

 

 附件1:

 

 

 

 

逸仙小学门厅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报

编号

工作内容

尺寸

项目特征描述

一、正面墙

 

1

 

背板

 

7730x2200

 

材质:铝塑板氟碳漆烤漆。工艺:镀锌方管焊接。

 

2

 

校徽

 

直径 600

 

材质:201 镜面不锈钢雕刻,8MM 厚,围边 25MM

 

3

 

logo

 

2630x2850

材质:201 镜面不锈钢雕刻,8MM 厚,围边 50MM

 

4

 

中文字

 

1660x480

中文:努力向学 蔚为国用,共 2 块。材质:钛金字雕刻,围边 25MM

 

5

 

英文字

 

1590x120

英文:STRIVE TO LEARN BECOME A

NATION,共 2 块。

材质:钛金字雕刻,围边 25MM

二、门厅墙面

 

1

 

背板

 

6100x2700

木工板基底找平、9MM 石膏板基层、腻子衬底,无纺布 UV 印面。

 

2

 

校徽

 

直径 640

 

工艺:亚克力雕刻。

 

3

 

矩形人像

 

360x270

 

工艺:亚克力 UV。

 

4

 

圆形图像

 

直径 580

 

工艺:亚克力 UV,共 5 块。

 

5

 

墙面文宣

 

3200x1200

 

工艺:亚克力雕刻,共 5 块。

三、楼层导视


1

导视牌

40m2

入口立柱两块,左右侧三楼层各一块,共 8

块。工艺:亚克力 UV、雕刻。

四、其他

 

1

材 料 运输安装

 

人工费

 

2

 

粗保洁

 

施工完成后简单打扫清及运走垃圾

五、管理费

 

六、税费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