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逸仙小学报告厅灯光改造项目邀标公告


        南京市逸仙小学(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学校报告厅灯光改造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NJYX-B-2020122301

2、项目名称及内容:南京市逸仙小学报告厅灯光改造

3、采购最高限价:2.0万元以内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管理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 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6.项目内容

    报告厅主席台原灯光偏暗,影响会议效果。需要增加面光灯、顶灯、控制总成等设备。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效果决定。

7、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012月269:00-10:00(10:00截止,截止时间过后,不再接收任何文件);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2号行政楼二楼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方式:13338620289